可能是一開始做亞馬遜的賣家也沒想過今后要去做品牌化吧,所以他們當初注冊商標時,基本都是靠買,或者把國內公司的中文拼音首字母作為海外商標去注冊。以至于我們經常會看到這樣一堆在發音上完全不符合英語語音學,而在含義上更是摸不著頭腦的字母組合。比如下面這些:Qzvuic, FDJ,ETAVI,WNSTR,IUGA, MSZ,APRYEW,JXXPGG,RQQFGG,WQQTQQ,QJJIPP。不要懷疑這些商標的真實性,因為這些商標名我要么是從亞馬遜上看到的,要么就是直接從服務商給我的商標列表里復制的。有一次我還看到過一個商標名,而它的讀音讀起來,就像是total ass。一個這樣的名字,如果想要做獨立站品牌,說實話,對品牌的影響還是有的。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用戶根本記不住你的名字,因為這個根本就不符合他們的發音規則;網紅覺得你的名字難念而不想合作;媒體合作方看到這樣的名字,就會覺得你不是一個serious brand。之前我們有一個項目的品牌名就是很難發音的那種,就經常被合作的網紅打笑說, I don’t know how to read that name, 或者在讀你的品牌名字嘗試讀好幾遍都沒找到正確的發音。基本所有的明星都會取個“藝名”,劉德華原名是劉福榮,王菲的原名是王靖雯,白鹿的原名叫白夢妍,藝名的存在一方面是為了更加體現明星本身的氣質,而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名字更加好記。品牌同樣也是如此,一個好記能讀的名字,一方面讓用戶容易記住,而不是經常來問你,你這個名字是什么意思;另一方面,就是便于合作網紅和用戶之間的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