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物流企業與電商賣家因為貨物扣關問題而導致的賬款糾紛在我們行業內大量普遍存在。不少賣家貨物出了問題動不動就要求按照貨值索賠,并拒絕支付物流服務商的月結運費。賣家拖款現象越來越普遍。大量的物流企業變成了電商賣家資金周轉的錢袋子。跨境電商物流企業的利潤與風險越來越不對等。本次我們主要圍繞“貨物被海關查扣,賣家拒付運費,物流商如何維權?”這一問題,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分享:
Q1:跨境電商賣家的貨物因為低申報或者產品缺少相關認證授權的情況下,在境外被海關查扣后可以有哪些法律途徑來處理?
Q2:電商賣家以貨物被海關查扣為由拖欠或拒付物流供應商運費的情況下,物流企業都有哪些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Q3:跨境電商物流企業在和電商賣家建立業務合作過程中,應該在簽署合作協議的時候重點約定哪些核心條款?
“跨境”業務主要涉及四個主體:
1.生產商/制造商/銷售商(賣家);
2.跨境電商平臺;
3.包括物流、支付、通關服務在內第三方服務提供商;
4.消費者/企業。商品需要通過海關進出境,特別是貨物清關過程中出現的低申報。低申報現象,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是賣家,也就是銷售商,或生產商,在貨物到達目的國時,為了少交稅或不交稅,產生低申報情形;
第二是物流商,委托代理承運過程中,為了贏得客戶資源, 向銷售商,也就是委托方承諾包稅, 這樣, 為降低承運成本,向銷售商要求低申報,而導致不了解各目的國海關對進口貨物的【關稅】要求,而導致貨物到達目的國后,被當地國海關扣押。反而是加大了運輸成本。
我們很多跨境電商、物流都是借助于亞馬遜的FBA這一平臺,低申報是導致清關過程中被目的國(境外)海關查扣的主要原因。
前不久,在我代理處理的英國11條整柜被扣事件,發往英國目的港弗利克斯托(FELIXSTOWE)和南安普頓(SOUTHAMPTON)港口的11條貨柜出了問題。貨柜滯留已長達近三個月時間, 貨主及貨運人萬分焦急,且已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低申報這一環節,不是因為我方公司低申報,是因為轉委托過程中,接受委托的香港公司低申報導致。在經辦的這起案件中,因該貨柜屬于轉委托至香港公司,作為承運人發往英國的,因此,英國公司需要由承運人公司(香港)負責到達英國現場出面解決。
也就是說國際物流公司,在出境貨物中,通過香港公司轉運,香港公司為了降低成本,低申報,直接發貨至英國公司,在英國目的港被海關監管扣貨,他們不對接我方公司,而是要對接香港這家公司。
我方為盡快解決問題,放行貨物,寄希望香港公司能主動的派遣業務人員前往英國處理此事。但香港公司遲遲不行動,我方公司只能親自前往英國。往返兩次英國不能實質性解決問題,差旅費都近6、7萬。又因為,海關通知整柜從港口提走,至海關自有倉庫查驗,導致拼箱貨主的物品受牽連。貨代,貨物運輸代理人,上游是針對生產商、銷售商,要簽訂好合同條款,下游要針對轉委托的渠道商,簽訂好協議。
貨代有時就是一位二傳手的角色,但這位二傳手,是必須要有的,不可取代的角色。正如我們說的包括物流、支付、通關服務在內第三方服務提供商,第三方主體資格不可取代。
我們為了在風險發生時,提前把控風險,或說責、權、義,必須要建立書面協議,要合規化各自的責任。涉及的法律關系是【委托代理運輸】合同,且訂立合同時,雙方的責任條款要劃定清楚。免責條款要有,貨物運輸保險和索賠。
對于甲方放棄(自通知之日起兩周內,如收貨人不來提貨則視為放棄)的貨物,乙方有權不支付貨損、貨差、貨物滅失的賠償,但甲方仍需支付運費以及貨物在目的港遲延提貨、棄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有時,我們會約定以上這樣條款,對于貨主,為了避免索賠,有時會放棄貨物。
a)甲方應當保證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因甲方提供的出貨資料與貨物不符或者單單不符,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風險,并且乙方保留追究連帶責任的權利。
這里的甲方,實際上是貨主,就是銷售商或生產商。甲方貨主(銷售商、生產商、制造商)應當保證委托貨物沒有權利上的負擔(物權及知識產權),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承擔。這就是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責任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我國有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同樣,像俄羅斯有《關稅同盟海關法典》規定。
另外,我們這里補充談一點爭議解決。甲、乙雙方當事人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廣州市海事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在條款上規定,也就是,說爭議解決,我們可以在跨境物流電商事務中,把管轄權拉回中國,包括與境外主體簽訂合同。
我說的這境外主體,有可能是,中國企業在境外設立的外國企業,為海外倉的業務而立。這時也可以約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目的是方便在中國解決問題和執行。
關于貨主(銷售商、生產商、制造商)扣貨產生的責任約定,因目的港海關或其他政府機關依據當地法律法規處理貨物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先墊付相關費用,甲方應當全額償付給乙方。
重要提示:關于出口至目的港的申報貨值,敬請甲方不要超低申報,超低申報會導致境外海關查驗,以反傾銷為由扣貨或延期交付。申報價格敬請合理,滿足符合各海關進出口申報要求。若因甲方低申報發生或造成扣貨或其他一切后果,概由甲方承擔。
這一點,可以為約束貨方(生產商、銷售商、制造商)而立。
進出口單證交付保證和提示:一致性的保證,真實、合法性的保證,知識產權的保證,這也是貨主的責任。禁運條例:“甲方所有交運的貨物一律不能仿冒名牌,不能使用近似的已注冊圖案,不能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如出現仿牌或類似仿牌類貨物被中國或國外海關查獲、扣留或罰款,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這就是知識產權方面的約定。
當然了,為了保護物流商,可以約定針對物流商的【免責條款】:
1、對于延誤(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罷工等,以及國外貨全國性質海關大清查、禁關,各種國家性質的節假日)的貨物,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要求乙方賠付貨款損失。
2、因甲方未提供真實資料導致海關等相關主管部門扣查、沒收罰款等,乙方免責并有權追索甲方運費等相關費用的權利。
3、由于甲方提供的貨物的 嘜頭和/或其他必要標識欠缺、不正確、或者不清楚產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海關查驗引起的所有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以上免責條款,都是站在物流商的角度設定,為的是保護物流商墊資,又賠款的風險把控。問:如果因為拼箱問題,無責任發件方是不是先起訴物流公司,然后物流公司需要先行賠付嗎?
答:我認為,要起訴物流公司索賠,一定是提前在合同中約定好責任,這是起訴的依據,否則,責任界定不清,要承擔敗訴可能性。
問:如果合同中沒有針對性的條款。那發貨人以無責方來追責呢?
答:無責方,就是沒有追責的主體,法律上就是沒有承擔責任的對像。因為契約自由,最好是在協議中約定責任方,雙方都可以負責。
問:
1)所有的賠償是不是應該支付完運費之后再索賠?不得以有糾紛就不支付運費吧?
2)如果該單貨物有糾紛,法律是不是支持先付完運費再談索賠呢?還是對方可以先拒付運費?我理解中覺得應該付完運費才算協議完成,否則就是對方先沒有履行協議;
3)沒有按期支付的話,我們是不是可以先起訴對方支付運費?
答:對,應該是一單一清運費。往往產生爭議時,就不會走先付運費再涉及索賠問題,就是對帳,沖減核銷的問題了。可以通過訴訟雙方對帳。賬對清了,主動撤訴也沒問題,訴訟是為解決問題。問:對于fba貨物入倉后破損。這個責任應該怎么劃分?
答:我認為,要起訴物流公司索賠,一定是提前在合同中約定好責任,這是起訴的依據,否則,責任界定不清,要承擔敗訴可能性。
問:國際貿易規則是什么?
答:國際貿易規則有華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還有《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1980)》
(來源;跨境物流百曉生)
來源:喜運達
加入賣家交流群
快速對接各種平臺優質資源
標簽:國際貨代空運公司跨境電商美國倉儲廣州到泰國海運天津國際貨物海運肥東專線越南主要海運港口東莞至物流專線專線中國運輸到越南跨境電商六大平臺美國海外倉便宜
關注公眾號
快速獲取
最新行業資訊動態
加入賣家交流群
快速對接
各種平臺優質資源